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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現場安全怎麼顧:機台防護、不准戴手套的規定與職災類型

加工現場安全怎麼顧:機台防護、不准戴手套的規定與職災類型|CNC57 加工現場安全, 工具機安全,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, 被夾被捲, 連鎖安全門, 旋轉刃具手套, 切屑清理, 上鎖標示, 個人防護具, 噪音防護, TS 標章 https://cnc57.com/zh-Hant/technical_information/CNC-Machine-Shop-Safety-Guide https://cnc57.com/api/cnc57/image/20260822121919790.png zh-Hant 2026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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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現場最常見的職業傷害不是切到手,是被夾、被捲。依勞動部民國 110 年職災失能勞工調查,非交通事故的職業傷害中「被夾、被捲」占 33.5% 最高。本文把 CNC 現場安全拆成四層:機台該有的防護、兩條反直覺的操作規定、保養前的停機步驟、個人防護具怎麼配,每條都對應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條號。

加工現場安全速覽卡,四張卡:第一張「最常出事」——被夾、被捲,占職傷 33.5%,製造業居首;第二張「機台防護」——CNC 危險部位應設連鎖安全門,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8 條;第三張「兩條反直覺」——旋轉刃具不戴手套、切屑不可用手清,手套會被捲進去;第四張「動手前先停機」——上鎖、標示、釋壓,不是關掉就好,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57 條。導線帶文字:被夾被捲占職傷三成三,防護怎麼做才算對。

一、最常出事的不是切到手

新人對加工現場的危險想像,通常停在「刀很利,會割傷」。統計不是這樣。

依勞動部民國 110 年 6 月的職災失能勞工調查,「非交通事故之職業傷害中,又以『被夾、被捲』占 33.5% 最高,『被刺、割、擦傷』占 7.4% 次之」;失能職災的行業別則以製造業 38.1% 最高,其次為營建工程業 15.1%。

被夾被捲是被割傷的四倍以上。這個排序決定了本文的順序:防捲夾優先於防割傷。

二、機台這一側:CNC 危險部位要有連鎖安全門

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 58 條第五款寫的就是「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」,應設護罩、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。

連鎖的意思是門一開、動力就斷。用膠帶壓住感測器讓門開著也能跑,是最直接違反這一條的做法。

條號 要求
第 43 條轉軸、齒輪、帶輪、傳動帶等應有護罩、護圍、套胴
第 45 條顯著危險的動力機械應設有明顯標誌的緊急制動裝置
第 46 條軸承應適當潤滑,運轉中禁止注油
第 58 條五款CNC 具危險之部分應設連鎖安全門

三、兩條反直覺的現場規定

這兩條的共同點是:照直覺做剛好是錯的。

旋轉刃具作業不准戴手套。第 56 條:「對於鑽孔機、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,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,應明確告知及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」。手套被刀具勾住,整隻手會跟著捲進去;不戴時皮膚被劃到會痛、會縮手,反而是保護。

切屑不可用手清。台灣工具機廠正代機械在 CNC 車床安全注意事項寫:「應經常用鐵鉤及時清理或拉斷,必要時應停下機台進行切削的清除,但絕對不可用手去碰觸」。長條鋼屑有彈性又鋒利,手套擋不住。從源頭減少長屑,見〈排屑控制完整導讀〉。

延伸的是第 279 條:接近運轉中的動力機械,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之虞時應著用適當衣帽——長髮束起、袖口收好。

四、掃除保養前:停機不只是按停止

第 57 條規範掃除、上油、檢查、修理或調整前該做什麼,比多數人想的嚴格。

步驟 條文要求
① 停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
② 鎖與標示上鎖或設置標示,防止他人操作起動裝置或誤送料
③ 防落下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的安全設備與措施
④ 釋壓彈性元件、油壓、氣壓或真空蓄能的殘壓應釋壓、關斷或阻隔

第 ④ 步最常被漏掉:電源關了,油壓夾頭與氣壓管路裡的壓力還在。

加工現場安全四層:機台防護、兩條反直覺的規定、保養前的停機步驟 — 示意圖:最常出事的不是切到手,是被夾、被捲:失能職災裡被夾被捲遠高於割傷,所以防捲夾優先於防割傷;用膠帶壓住感測器讓門開著也能跑,是最直接的違反;照直覺做剛好是錯的:手套被刀具勾住,整隻手跟著捲進去;不戴時皮膚被劃到會痛、會縮手,反而是保護。搬運刺角物、接觸切削液時該戴的手套是另一回事,判準在當下的動作;切屑不可用手清:長條鋼屑有彈性又鋒利,手套擋不住;接近運轉中的機械,長髮束起、袖口收好;第四步最常被漏掉:釋壓:電源關了,油壓夾頭與氣壓管路裡的壓力還在;彈性元件、油壓、氣壓或真空蓄能的殘壓都要釋壓、關斷或阻隔

五、個人防護具:法規列了哪些

條號 情境 應置備
第 277 條通則數量須與人數相同或以上,以個人專用為原則
第 278 條搬運刺角物、腐蝕性物質手套、圍裙、安全鞋、安全帽、防護眼鏡、安全面罩
第 280 條物體飛落或飛散安全帽及其他必要防護設施
第 283 條強烈噪音場所耳塞、耳罩,並使勞工確實戴用
第 288 條接觸會傷害皮膚的物質不浸透性防護衣、防護手套、防護靴鞋或防護膏

第 278、288 條的手套跟第 56 條禁止的手套不是同一件事:判準在當下的動作,不在身上有沒有手套。

六、兩個慢慢來的危害

切削液。依台灣中油國光牌切削油安全資料表,皮膚長期接觸會「引起皮膚脫脂、皮膚炎」,長期吸入油霧「可能引起纖維瘤、脂質性肺炎」,並建議戴防化學品(NBR)手套與防噴濺護目鏡。水溶性切削液另有微生物問題,種類與選用見〈切削液怎麼選〉。

噪音。第 300 條的容許暴露時間:八小時 90 分貝、四小時 95 分貝、二小時 100 分貝、一小時 105 分貝。門檻比多數人以為的低:八小時日時量平均超過 85 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 50%,就應戴用有效的耳塞、耳罩。

七、買機台或驗收時看什麼

職安署公告,「金屬材料加工用之數值控制車/銑/搪床、聯製機及加工中心機」自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起須辦理資訊申報網站登錄,理由正是「因使用不當或未設置安全門連鎖裝置,造成捲夾傷害事故屢有所聞」。業者應完成測試驗證,確保符合 CNS 15883 或 ISO 23125,並張貼安全標示;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7 條,製造者或輸入者違反最高可處新臺幣 200 萬元罰鍰。

實務做法:驗收時看機台明顯處有無安全標示或驗證合格標章,並到職安署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查登錄狀態。

八、常見問題 FAQ

Q:操作 CNC 到底能不能戴手套?

手指可能觸及旋轉刃具時不可以,這是設施規則第 56 條的明文規定。搬運工件、接觸切削液等停機狀態下的作業,則依第 278、288 條應該戴。

Q:加工現場最常見的職業傷害是什麼?

依勞動部民國 110 年職災失能勞工調查,非交通事故的職業傷害中「被夾、被捲」占 33.5% 最高,遠高於「被刺、割、擦傷」的 7.4%。

Q:機台按下停止後,可以伸手進去清切屑嗎?

不可以。第 57 條要求先停機並上鎖或設置標示,還要處理油壓、氣壓的殘壓;切屑本身應以鐵鉤等工具清理,不可用手碰觸。

Q:噪音要到多大才需要戴耳塞?

依第 300 條,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 85 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 50% 時就應戴用;90 分貝是八小時的容許暴露上限,不是開始戴的門檻。

本文條文引自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,統計引自勞動部民國 110 年職災失能勞工調查,源頭管理引自職安署公告。法規會修訂,實際適用以現行法規原文與主管機關解釋為準。

最後更新:2026-08-20

實際要用時,切削刀具規格齊全可依需求篩選;規格有疑問可加 LINE 詢問。

本篇屬〈CNC 入門完整導讀:先認機器與現場,再讀懂圖上的要求〉這條線,整條線該從哪讀到哪見該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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